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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 實習資訊
2022.Dec.05

修平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招募112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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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平科技大學學生發展中心招募112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一、目的:提供學生對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實務的了解與學習。
二、實習資格
(一)名額:1名。
(二)資格
1.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或諮商輔導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以上研究生(需修習心理師法所規定之諮商心理學相關課程至少21學分,並包含諮商與心理治療、團體諮商、心理評量或心理衡鑑等3科成績及格者)。
2.已取得國內外心理諮商或輔導相關碩士以上學位者。
(三)時間:每週實習四天,每天八小時,為期一年。寒暑假期間,依本校行事曆彈性值班。
三、實習內容
(一)個別諮商(含個案紀錄撰寫)
(二)團體諮商(含方案與紀錄撰寫)
(三)個案評估及心理測驗與衡鑑(含評估或衡鑑紀錄撰寫)。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及預防推廣相關工作。
四、督導
(一)個別督導:每週進行至少1小時。
(二)團體督導或研習:每週進行平均2小時之團體督導、在職訓練、個案研討或校內外研習。
五、實習證明書:本中心於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實習期滿時,依據其實際實習內容與修課及格成績,授予實習證明。
六、實習終止:若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之實習狀況不佳,或本中心之實習條件不符合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之需求,雙方可協商終止實習契約(需一個月前提出並完成交接事宜),除嚴重違反諮商專業倫理守則,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外,本中心仍授予全職實習證明書,開立至契約終止日。
七、申請
(一)請提供以下電子資料,並寄至cheng406@hust.edu.tw。
1.履歷表
2.實習計劃書
3.自傳(篇幅請控制在2頁A4以內)
4.實習資格證明(成績單)
5.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非必備)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23日止,以寄件時間為憑。
(三)上述說明如有不足之處,請透過收件電子信箱聯絡,或電洽:(04)2496110轉6267 吳心理師
八、面試時間:預計安排於112年1月2日至6日間,以電話通知。本次採網路團體面試。
九、正/備取通知:預計於112年1月16日,以電子信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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