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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Nov.05

歡迎提報「教育部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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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乙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4日臺教學(一)字第1132805144號函。
二、計畫提報及經費編列基準,請分別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辦理。
三、旨揭計畫補助項目輔導人員專業研習(輔導議題及性平)及校園宣導活動(以學生輔導工作為主,不得提報性平議題),各校可各擇一項目(輔導人員及校園宣導)提出申請補助,惟申請案均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爰各校所提報之計畫,至少學校自籌籌應達各計畫總經費之5%,否則不予受理申請。  
四、今年經費表有更新勿延用去年表格,(經費表請以此封檔案為主),經費表內共有2個工作表「申請表及明細表」,使用學校自籌款之項目,請務必於明細表說明欄備註為(學校自籌款)。
五、114年補助輔導工作計畫有4項申請原則請各校配合,以能在有限補助金額上限內讓更多學校共享資源。
1.每案計畫金額編列上限-教育部補助金額以10萬元為原則,學校自籌款無上限。
2.校園宣導活動膳費編列原則,非半日活動(至少3小時(含)以上),不予編列參與人員之膳費,而工作人員則以學校自籌款編列。
3.印刷費每案最高以15,000元為編列原則,請各校撙節,並以環保原則印製會議手冊等印刷品。
4.場地費列為學校自籌款(教育部規定)。
以上編列原則,如有特別活動編列需超過者,請加以說明,其他相關編列原則務必參閱附件「114年中區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申請原則」。
六、有意申辦旨揭計畫之學校,請於113年12月20日(五)前【郵戳為憑】,
  備妥完整計畫書及用印後經費申請表正本(校內逐層用印後之正本),
  於期限內備文-紙本文【受文者: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中區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提送本中心初審。【另,亦請逕寄電子檔至中諮信箱,含計畫書word檔、經費表excel檔(未用印版)、用印後經費表掃瞄檔】
七、為利教育部承辦人員收件後續聯繫,檢附電子檔資料予本中心時,請一併提供申請案之承辦人聯絡資訊(姓名、電話、E-mail)。
八、申請補助計畫相關表單如附檔,請務必參閱。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中區輔諮中心聯繫,謝謝。
相關附件如下:
1.申請原則https://www.consultcenter.com.tw/download/0/112/
2.經費申請表https://www.consultcenter.com.tw/download/0/113/
3.校園宣導活動計畫書(範例)https://www.consultcenter.com.tw/download/0/114/
4.輔導人員專業研習計畫書(範例)https://www.consultcenter.com.tw/download/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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