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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 實習資訊
2024.Nov.07

逢甲大學徵計畫人員(約聘助理-心理師、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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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 甲 大 學 徵 才
一、徵才單位: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
二、申請刊載日期:113年11月7日
三、擬聘職稱:計畫人員(約聘助理-心理師、社工師)
四、人    數:4名
五、擬起聘日期:114年1月2日
六、應徵條件:
1.符合〈學生輔導法〉第3條「專業輔導人員」資格,具社工師證書或諮商(或臨床)心理師證照。
2.需執行〈學生輔導法〉第6條「學生三級輔導工作」工作內容。
3.具輔導資料之組織與綜合分析能力。
4.具跨單位合作與溝通協調能力;願意接受主管任務分工指派。
5.具大專校院師生輔導工作實務尤佳。
6.具有外語諮商能力者尤佳。
7.工作內容:
*心理師
(1)初談、個別諮商、心理測驗、班級座談、團體諮商及校園危機處理。
(2)跨單位橫向輔導資源之服務_院系輔導。
(3)心理衛生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執行。
(4)其他相關輔導行政及主管交辦事項。
*社工師
(1)個案管理、初談、轉銜追蹤、班級座談及校園危機處理。
(2)整合校內、外輔導資源與醫療資源。
(2)心理衛生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執行。
(4)其他相關輔導行政及主管交辦事項。
七、檢附資料:
1.個人履歷 (含近照乙張;心理師、社工師證照影本;聯絡電話及E-Mail)、自傳(說明個人背景、對於在大專院校工作的想法與願景)。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3.工作經驗證明(請敘明擔任之職務及工作主要內容)或其他專業訓練證明。
4.有助於審查之其他資料。
八、應徵截止日:113年11月19日(以郵戳為憑)
九、聯絡地址:407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逢甲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
十、職務諮詢人員:蔡宜君
十一、職務諮詢電話:04-24517250*2261
十二、備註事項
1.本項職務聘期採一年一聘。
2.應徵者請上逢甲大學網站首頁www.fcu.edu.tw/逢甲徵才填寫基本資料。
3.應徵書面資料請寄送至上述聯絡地址處,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及應徵職務(諮商輔導中心—專任心理師或社工師)。
4.未接獲面試通知者,將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檢附資料恕不退還。相關證明文件,請勿使用正本。
5.專任心理師薪資:$48700。以碩士薪給起薪。
6.專任社工師薪資:$44120。以學士薪給起薪。
7.本職缺歡迎原住民身分、身心障礙者應徵,請附相關證明。

逢甲大學網站公告:https://service120-sds.fcu.edu.tw/W120001/index.aspx#/jobDetail/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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