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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 實習資訊
2024.Dec.02

嶺東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誠徵專案約聘社會工作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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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東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
誠徵「專案約聘社會工作師」公告

一、職稱/名額:專案約聘社會工作師1名。
二、應徵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等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畢業,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 具備電腦應用、公文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 對學校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熱忱,主動積極,具團隊合作精神與協調溝通能力。
三、工作內容:
(一) 推動全校心理衛生三級預防輔導工作。
(二) 接案初談、個案管理、導師暨相關單位轉介工作。
(三) 執行學生個案工作、團體工作及相關輔導工作。
(四) 生命教育宣導執行。
(五) 控管「教育部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六) 執行學生輔導轉銜及個管會議。
(七)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或臨時交辦及協助事項。
四、聘任日期: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聘用。
五、薪資待遇:依教育部114年度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聘任,學士畢業起薪43,744元、碩士畢業起薪46,018元起;每年考績甲等可晉薪一級(依折合率140.3計算最高至59,487元)。年終1.5月薪,未滿一年依實際比例計算。
六、其他福利:
(一) 每年補助台中市社工師公會常年會費。
(二) 視當年度計畫補助情形,提供個別督導經費(大約8次)。
(三) 暑假視經費規劃,辦理多場專業研習。
七、應徵檢附資料:
(一) 本校社會工作師應徵資料表(格式可至本校諮商中心網站下載)。
(二) 個人履歷及自傳。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四) 其他有益於審查之資料,如工作資歷證明、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明等。
*備註:本校徵聘人員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護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八、甄選方式:書面資料審查、面試(含專業能力審查及口試)。
九、應徵方式:意者請將書面資料寄至「408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嶺東科技大學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並註明「應徵社會工作師」,收件時間至113年12月13日(五)截止,並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或送達。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通知安排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面試日期暫訂為113年12月18日(三),具體時間請靜候通知。
十、聯絡方式:04-23892088分機1742,洽詢徐社工師、吳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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